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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加班费问题引发争议

[日期:2015-05-17]   来源:劳动报  作者:佚名   阅读:727[字体: ]

国务院近日下发通知,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今年9月3日全国放假1天。通知公布后,当天加班费究竟按何种标准支付,成为了不少职工心中的疑问。而专家的意见也并不相同,有的认为可以支付三薪、有的则指出应按双薪,而有的则认为无需支付。对此,记者昨日咨询市人社局12333热线,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尚未接到相关文件支持当天支付加班费。

三倍支付?

理由:构成法定节假日

据了解,法定节假日本来就是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来确定,这是唯一的法律依据。

有专家指出,在该办法中的第五条中明确规定,“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因此可以看出,9月3日本就是法定节假日,只不过此前不放假而已。由此来推论,既然此次放假了,9月3日就理应构成了法定节假日。

那么,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三百的工资报酬”,因此9月3日当天加班,企业应给予三薪。

两倍支付?

理由:临时休假算双休日

对于三倍工资支付,也有专家并不认可。一位法律界人士表示,9月3日放假的确是由国务院下发通知作出规定,但是临时性的休假,并未正式列入国家规定的国定假日,应看作平时双休日休假。
 
既然如此,按照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因此,9月3日当天加班,双薪支付才合理。

无需支付?

理由:没有法律依据

然而,还有多位劳动法专家指出,9月3日当天上班,企业其实无需支付加班费,因为没有相关法律依据支持。

全国律协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委员、华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华平就认为,9月3日属于纪念日,纪念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上班,要求支付加班工资并无法律依据。例如3月8日是妇女节,如果女职工在当天照常工作,单位应支付劳动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双休日,那么单位支付的则是休息日的加班工资。9月3日并非周六或周日,因此不支付加班费有理有据。

上海蓝白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斌也指出,此次放假通知明确指出是为了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因此可认为是一次性、临时性的放假安排,不产生法定节假日的效力,上班不应视为加班。

12333:暂无相关文件支持支付

9月3日放假,加班费究竟该不该给,又该给多少?专家说法不一,市民也有些糊涂。对此,劳动法专家周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专家的意见多为学术研究与争论,“不算数”,真正“一锤定音”的还是要依照中央和地方的文件执行。

对此,市人社局12333热线在回复记者提问时也表示,暂时没有收到文件明确当天加班费可以支付,因此还需等待相关规定的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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