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 密 协 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因乙方现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商业秘密
1.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经营信息和甲方公司《文件管理办法》中列为绝密、机密级的各项文件。乙方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本协议之签订可认为甲方已对公司的商业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客户名单、公司经营方案、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财务情况、银行账户、账号)、营销策略、专项产品代理商资料、前期策划资料、招投标中的标底及表格内容、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重要合同和合作渠道。
3.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商业秘密)和在有关协议的约定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保密义务人
乙方为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义务人。保密义务人是指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而知悉甲方商业秘密,并且在甲方领取报酬或工资的人员。
甲方向保密义务人支付的报酬或工资中已包含保密费,此处不再重复支付。
保密义务人同意为甲方公司利益尽最佳努力,在履行职务期间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
第三条:保密义务人的保密义务
1、保密义务人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传输。
2、在服务关系存续期间,保密义务人未经授权,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或为故意加害于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业秘密、制造再现商业秘密的器材、取走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物件;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本公司或公司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3、如果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4、服务关系结束后,公司保密义务人应将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营销材料、客户名单、客户资源等交还公司。
5、服务关系结束后,乙方两年内不得从事同类业务或进入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补偿金 元。
乙方如违反本项规定的,应承担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商定,如乙方违反上述各项义务而损害甲方利益,按照以下方法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视为乙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补偿金。
2.若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
3.若因乙方前款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已经支付违约金的,应予以扣除),具体损失赔偿标准为:
(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为开发、培植有关商业秘密所投入的费用,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营业额减少的金额,以及依靠商业秘密取得的利润减少金额等。
(2)依照(1)款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
(3)甲方因调查乙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4)因乙方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选择根据本协议第四条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也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甲方为实现权利的一切行为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严重侵犯甲方的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甲方可依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选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争议双方都有权在甲方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双方确认
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七条: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