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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纠纷案例浅析

[日期:2012-08-07]   来源:HRM之家  作者:流浪到渡口   阅读:231[字体: ]

        刚接到一个真实案例,趁热与各位HR分享。

        合肥某开发区一家民营企业,现有100多员工。有一员工,连续旷工达一周,被企业辞退。谁料,员工辞退后,去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企业给予其补交6个月的社会保险。理由是在企业入职6个月后才买的社保。

        对于企业的一方,明知道应该补交,但企业主的意思是坚决不补交。原因是,企业一百多员工,如果开了这个先河,怕以后再有员工离职或辞退后,会效仿,怕一发不可收拾。因此,矛盾产生了,僵局形成了。更奇怪的是,此员工强烈要求补交社保,其他形式的补偿一律不接受。

        这让人力资源部的HR们陷了两难。

        在聊天时,我给这家企业的HR的建议是一个字:拖。把那位维权的员工的耐心磨光,再和他协商解决,给予其他形式的补偿。当然,前提是要处理好和当地相关部门的关系。

        也许,写到这里,有正义感的HR们可能要骂我。说我不道德。其实,我只是把此种现象当作一个命题来和各位讨论。要知道,这样的事情,这样的处理方式,或许在今天的中国,并不少见。拖,员工伤不起,拖,也伤了企业。作为HR工作者,一边是老板,一边是员工,我们要做的是,如何平衡企业主和员工之间的利益。我们类似天秤的砝码,但我们不应该沦落为听命于老板指挥的工具。没错,我们拿的是企业主发的工资,捍卫老板的利益无可厚非,但我们也应高举法律的大旗,道义的大旗,把良心摆在中间。我们需要管理好员工,我们更要和老板搏弈。没有资源,谈何人力?

        在中国,HR之路才刚刚起步,HR工作者任重而道远。HR不应该只是谈判专家,也应该是政治家,军事家,哲学家。这样说,也许过于抬高HR的地位。但事实正是如此,因为作秀的企业,HR是一面鲜明的旗帜。期待更多的HR与我交流。

                                                                                                          站长:流浪到渡口   2012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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